明確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層級職責范圍,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全員“一崗雙責”工作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全面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17]29號)(以下簡稱《通知》)、《省屬出資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開展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職及考核評估工作。
依據《通知》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涵蓋責任制公示、培訓教育、崗位責任以及獎懲考核四項內容,具體如下:
根據集團公司實際選擇廠務公開專欄進行公示,或通過集團公司官網、相關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期間,如崗位職責依據法規政策有所調整的,另行進行公示說明)。
按照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要求列入培訓教育工作范疇,并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計劃,及時有效地將崗位責任告知新入職員工,并將修訂增加或刪減職責內容告知相關崗位人員。
依據查閱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結合工作實際予以約束,內容如下:
依據《安全法》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之規定,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同集團黨委一同做好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領導,部署和落實好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工作事項;
(2)將有關安全生產的學習和議題納入黨委會會議議程,討論研究重大安全生產事項;
(3)及時了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開展落實情況,聽取各級管理人員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匯報;
(4)帶頭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困難和難點問題,帶領提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5)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簽訂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6)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依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集團公司董事長作為法定代表人,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應履行以下主要負責人職責:
(1)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2)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8)以安委會主任身份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將有關安全生產的議題納入董事會會議議程,負責年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及責任制考核評估工作,簽訂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按要求參加考核持證上崗,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9)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依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集團公司總經理作為生產經營的負責人,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應同董事長一同履行以下主要負責人職責:
(1)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2)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8)協助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將有關安全生產的事項納入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議題,簽訂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按要求參加考核持證上崗,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9)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按照集團公司工作實際,集團公司黨委專職副書記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干部,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2)抓好集團黨建等部門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安全生產職責的落實,對所分管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3)及時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將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基本知識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范疇并推進落實;
(4)發揮各級黨委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政治領導和監督作用,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工作開展落實情況,督促落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工作;
(5)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參與有關安全生產重大事項的前置討論研究,并提出意見;
(6)參加安全生產培訓,簽訂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7)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中共中央紀委印發《安全生產領域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有關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在違反安全生產作業、安全生產許可等規定情形,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給予處理。集團公司紀委書記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應參照履行以下監督職責:
(1)監督集團公司隱患排查整改及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尤其是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部位;
(2)監督集團公司是否存在“三違”行為,杜絕和消除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3)監督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以及考核上崗情況,確保相關人員持證上崗;
(4)監督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是否取得安全生產許可相關證照,確保企業安全生產資質健全;
(5)監督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投入工作,確保資金到位;
(6)監督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督促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以及崗位職責;
(7)發揮各級紀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作用,組織參加傷亡事故調查,并參與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8)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簽訂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9)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紀委副書記協助紀委書記落實以上工作)。
按照集團公司板塊分區管理實際,主管各生產經營公司的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為本生產經營板塊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參照《安全法》,主管生產經營單位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應履行以下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職責:
(1)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2)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8)支持和協助落實集團公司統一部署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9)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簽訂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10)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依據《安全法》第七條、第六十條之規定,工會主席應帶領工會工作人員一同履行以下安全生產監督、參與的工作職責:
(1)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2)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3)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予以糾正;
(4)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行為以及發現的事故隱患提出解決建議;
(5)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向集團公司建議組織人員撤離;
(6)依法參與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組織開展《勞動法》等保障職工權益的法律法規宣傳學習工作;
(8)組織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
(9)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簽訂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10)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工會副主席協助工會主席落實以上工作)。
按照《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第(三)條“高危行業以及職工人數100人以上的企業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設立安全總監并行使企業副職職權”之規定以及《安全法》企業負責人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界定,集團安全總監發揮著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應同時履行協助企業負責人落實工作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雙重職責:
(1)協助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協助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3)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具體事項;
(4)協助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5)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6)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以及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7)組織或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9)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簽訂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10)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按照財政部、安監總局印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履行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職責:
(1)督促集團生產經營主體單位法人企業編制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并將此項工作列入財務預算工作范疇;
(2)監督和規范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落實有關安全生產費用支出的審計工作;
(4)督促企業落實有關安全生產費用年度使用計劃、上年度提取、使用情況在財政部門備案等工作;
(5)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費用會計處理制度化(符合國家的會計制度規定)工作;
(6)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簽訂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7)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1)黨委辦公室及其工作人員職責。集團黨委辦公室作為黨委的常設辦公室,發揮黨組織引領和黨管干部作用,應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①將安全發展觀和安全生產指示納入集團思想政治工作、黨員干部教育、領導班子建設以及黨建工作范疇;
②對集團領導班子以及黨員干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情況實施黨內監督、檢查、考核與獎懲;
③按規定審議、審批在安全生產和應急工作中違反黨紀黨規的黨員干部處分決定;
④聯合部署集團特殊時段安保維穩、疫情防控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重大政治性工作;
⑤參加聯合部署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督導檢查工作,并做好本部門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⑥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⑦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2)黨委宣傳部及其工作人員職責。集團黨委宣傳部作為集團黨委下設的宣傳部門,應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①聯合工會、安全技術部做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宣傳及學習工作;
②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主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內容;
③聯合安全技術部開展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動態信息的發布工作;
④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及安保維穩特殊時期的網絡輿情及職工思想引導工作;
⑤做好本部門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⑥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⑦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3)黨委組織部及其工作人員職責。集團黨委組織部是對外招錄人才、對內管理干部的重要崗位,應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①將安全生產管理人才列入企業人才招聘計劃;
②及時招錄適合企業經營實際的安全管理人員;
③按照崗位需求優先分配具有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或經驗的人員;
④指導企業安全生產及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⑤監督指導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⑥做好本部門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⑦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⑧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4)紀委及其工作人員職責。集團紀委下設的監督檢查室是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執行機構,發揮著重要的監督作用,應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①協助監督集團公司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尤其是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部位;
②協助監督集團公司是否存在“三違”行為,杜絕和消除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③協助監督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以及考核上崗情況,確保相關人員持證上崗;
④協助監督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是否取得安全生產許可相關證照,確保企業安全生產資質健全;
⑤協助監督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投入工作,確保資金到位;
⑥協助監督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督促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以及崗位職責;
⑦參加傷亡事故調查,協助落實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⑧參加聯合部署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督導檢查工作,并做好本部門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⑨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⑩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5)行政辦公室及其工作人員職責。集團行政辦公室是集團文件收發、事務管理部門,也是安全生產上級文件批示的經辦部門,應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①負責安全生產方面領導批示的批轉和督辦,確保相關文件及時、準確傳達至生產經營單位;
②落實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的保障工作;
③按照領導指示部署重點時段、重要節點的安全生產值班值守工作;
④協助和參與安全生產相關重要文件、制度、機構設置的研究討論;
⑤負責集團辦公樓消防、電氣設備使用、后勤保障以及公務車安全管理等內部安全生產工作;
⑥參加聯合部署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督導檢查工作,并做好本部門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⑦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⑧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6)工會及其工作人員職責(含女工主任)。工會組織作為黨領導下維護職工權益的群眾性組織,應在工會主席的指示下依法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①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②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③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予以糾正;
④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行為以及發現的事故隱患提出解決建議;
⑤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向集團公司建議組織人員撤離;
⑥依法參與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⑦組織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以及女職工權益保障系列活動;
⑧參加聯合部署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督導檢查工作,并做好本部門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⑨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⑩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7)安全技術部及其工作人員職責。集團安全技術部是集團公司安委會的常設辦公室以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肩負著指導、監督所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作用,應按照《安全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按照《安全法》第二十五條以及省政府國資委印發的《省國資委監管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3、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5、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6、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7、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8、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9、督促設施、設備管理者和使用者定期進行安全檢測、檢驗、檢查;
10、督促從業人員依法持證上崗、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1、及時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和安全生產情況;
12、落實集團公司范圍內環保工作相關的制度修訂和具體落實等事項;
13、做好本部門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1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15、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職責。
(8)運營管理部及其工作人員職責。集團運營管理部掌握著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的全面數據,是企業戰略性發展的規劃部門,應履行以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①及時與安全技術部事故信息統計人員聯系,掌控國資委考核企業的六大考核指標完成情況;
②跟蹤了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和落實情況;
③綜合安全生產工作事項,向省國資委報送有關材料、報告;
④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年度行政工作報告以及下年度工作安排內容;
⑤在推進企業戰略性發展工作和研究規劃企業發展方向時,充分考慮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
⑥參與因違規經營投資引起的安全生產及環保事故的核查工作;
⑦做好本部門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⑧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⑨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9)法律事務部及其工作人員職責。集團法律事務部作為對外對內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部門,承擔著審核、把關等重要作用,應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①監督指導安全生產工作是否依法依規開展落實;
②參與集團有關安全生產的制度、規定、規程等制定和審定工作;
③負責有關安全生產工作合作的第三方服務合同、協議以及安全生產協議等文本的審核把關;
④有效結合“12.4”憲法宣傳日等普法活動,參與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⑤做好本部門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⑥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⑦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10)計劃財務部及其工作人員職責。集團計劃財務部核算工作按照企業經營區域劃分,區分開展財務核算,應在財務總監的領導下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①編制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集團統籌管理)和使用計劃,并將此項工作列入財務預算工作范疇;
②分別按照上年度收入的1.5%、1%比例逐月提取道路旅客運輸、站場經營以及普貨運輸等企業安全生產費用;
③按照財企[2012]16號文件之二十一條有關交通運輸企業安全費用使用范圍的規定,核算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未列入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的企業,原則上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必要支出核算;
④嚴格安全生產費用賬目管理,做好原始憑證存檔;
⑤聯合安全技術部開展集團有關安全生產費用的制度修訂以及支出賬目的核算、核對工作;
⑥做好本部門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⑦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⑧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11)監察審計部及其工作人員職責。集團監察審計部作為集團財務審計工作的部門,承擔著財務核算的合規化審核重任,應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費用監管職責:
①做好集團安全生產費用支出情況的審計工作,并對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和意見;
②做好本部門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③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④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12)信息科技部及其工作人員職責。集團信息科技部是集團公司網絡維護以及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的保障部門,承擔著安全生產線上平臺正常運行的保障任務,應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①負責集團官網安全生產版塊維護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宣傳、安全工作開展的動態信息及時上傳;
②負責集團OA辦公平臺安全公文后臺技術支持以及文檔歸類整理工作;
③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活動的現場設備設施操作服務;
④做好本部門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⑤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⑥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13)項目管理部及其工作人員職責。集團項目管理部主要負責集團及所屬企業建筑施工項目的質量把關、項目質量跟進等工作,應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①負責集團建筑施工項目前期承包方安全生產資質、材料審核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把關工作;
②落實集團項目開工前的安全生產交底以及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③督促監理方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及時開展安全、勞動保護巡查工作;
④指導安全技術部與承包方簽訂安全生產相關協議書或者審核集團與監理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是否涵蓋安全監管內容;
⑤督促發包項目的所屬法人企業安全負責人落實上述1至4項工作職責;
⑥做好本部門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⑦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⑧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14)資產管理部及其工作人員職責。集團資產管理部主要負責集團資產清算和股權分配管理工作,發揮著保障企業安全設施資產管理的作用,應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①參與安全技術部、黨委宣傳部、工會以及團委組織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
②做好本部門電氣設備及線路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③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評估;
④落實集團安委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由集團公司安委會對機關從業人員以及所屬法人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內容如下:
(1)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考核活動,考核集團從業人員是否明晰各自崗位職責,對考核不合格的員工進行再教育再培訓,確保熟知各自安全生產職責;
(2)每年簽訂一次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對照開展一次履職情況的考評評估(集團安委會開展集團及各部室人員的考核評估,所屬企業分別落實本企業的考核評估),用百分制打分的形式開展具體工作(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80分及格,其他從業人員60分及格,考核指標詳見簽訂的責任書文本),考評評估不及格的人員不得參與評先選優工作;對考核合格人員視情況進行獎勵,并對考核評分90分以上的職工由集團安委會推薦優先列入集團以及上級部門先進個人評選候選名單。
按照《辦法》第十二條“出資企業各級子企業應當按照以上規定逐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之規定,由各生產經營單位及控股企業制定本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指導監督其管轄的法人企業按照行業規范以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全員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職業健康以及環保工作責任制。
所屬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相關人員崗位職責履職不到位的,由集團公司安委會依據《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4.2條款進行處罰。